18 August,2007 22:57

8/25例會

台北華南扶輪青年服務團
第292次例會-十三行博物館知性之旅

宗旨:
扶輪青年服務團之宗旨在於提供機會給青年男女,提升智識與技能,協助個人發展,滿足社區之實質與社交需要,在友誼與服務之基礎上,促進全體人類之更佳關係。
目標:
1. 培養專業與領導技能。
2. 強調尊重他人之權益,提升所有有用職業的道德標準與尊嚴。
3. 提供機會給青年男女,滿足世界與社區的需要。
4. 提供機會與輔導社合作。
5. 促使年輕人成為扶輪終身會員。
活動時間:2007年08月25日
活動地點:臺北縣249八里鄉博物館路200號(十三行博物館)
時間 活動內容 備註
9:30~10:00 捷運關渡站集合完畢
10:00~10:40 搭乘紅13前往博物館
10:40~11:00 到達目的地、購票
11:00~14:30 館內參觀、用午餐
14:30~17:00 遺址保留區以及文化公園參觀
17:00~ 打道回府

台北華南扶輪青年服務團(台北華南扶輪社輔導)
0708團長 彭闡德 Scholes
秘書 左淑萱 Wendy
暨全體團員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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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June,2007 12:15

扶輪社和扶青團有什麼關係?

扶青團是扶輪社的服務之一,就是「青年服務」,所以扶青團是依附在扶輪社下面的組織,每個扶青團有個一對一的扶輪社,而扶輪社每年必須選一名社友擔任扶青團的輔導主委,來輔導扶青團的運作,有時候扶青團也可以和扶輪社一起活動,比方說社區服務、淨山...,所以每個扶輪社都希望自己下面有扶青團,以便和年輕人多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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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June,2007 1:09

華南團怎麼運作

每月第二、四週的周六下午,是華南團的例會,例會有時候可能會根據活動性質不同而調整,
但是二、四週週日晚上是預定時間。例會都做些什麼呢?扶輪的四大服務,職業、社區、國際、團務,跟這4項宗旨有關的活動,可能是一場由專業人士進行的職業演講,有時候是一個捐血活動(社區服務),國際性間的交流活動或是團內一些促進友誼的活動,而每次的活動皆可以邀請來賓,來賓參與活動的目的在於了解獲認識這個團,認同者可在參加3次例會之後選擇授證成為團員,因此
可以參照我們活動的內容,想參加活動(當來賓)者請寄信到團長的信箱scholes0730@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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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June,2007 0:51

台北華南扶輪青年服務團章程

第一章: 定名
本團定名為台北華南扶輪青年服務團。
第二章: 宗旨及目標
扶輪青年服務團之宗旨在於提供機會給青年男女,提升智識與技能,協助個人發展,滿足社區之實質與社交需要,在友誼與服務之基礎上,促進全體人類之更佳關係。
扶輪青年服務團之目標:
1. 培養專業與領導技能。
2. 強調尊重他人之權益,提升所有有用職業的道德標準與尊嚴。
3. 提供機會給青年男女,滿足世界與社區的需要。
4. 提供機會與輔導社合作。
5. 促使年輕人成為扶輪終身會員。
第三章: 輔導
1. 本團由台北華南扶輪社輔導,經由至少五名扶輸社員組成之委員會,指導本團的活動與盡支援本團之責任。本團之繼續發榮有賴於輔導社之個別社員的持續與積極參與。
2. 扶輪青年服務團應在所有的文具上加蓋輔導社的名字。
3. 組織之基礎應是居住、就業或就讀在輔導社區域附近男女青年。如果輔導社附近有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存在,每一學府之學生團體亦得為一組織基礎。本團不是輔導社的一部份,團或團員不能享受有關輔導社之權利待遇。
4. 本團非為一政治與宗派性之團體。
5. 如遇輔導社在國際扶輪的會籍遭終止,扶輪地區總監應尋找另一個輔導社接替之;如無法在一百廿天內找到一個輔導社,扶輪青年服務團團籍亦將終止。
第四章: 團員資格
1. 本團團員應是品性良好及有領導潛能的青年男女,年齡在18至30歲之間。(在扶輪青年服務團年度之六月卅日,團員年齡達卅歲,即結束他或她的團員資格。)
2. 本團選舉團員的方法應與輔導社商量後,由團決定。以大學為主體之團其選舉新團員之方法必須獲得有關之當局同意。(本章程所使用之「大學」一詞,及指所有高等教育機構)
3. 本團每一團員每年出席例會至少要達60%,例會缺席可以下述規定補出席:任何團員如未出席本團某次例會,可在該次例會日缺席當天前或後兩星期內之任何一天,出席任何其他扶輪青年服務團之例會以抵補出席。
4. 所有扶輪基金會獎學金學生,年齡在理事會為扶輪青年服務團計劃所通過的年齡準則之範圍內者,在國外深造期間應符合加入客地扶輪青年服務團的資格。
5. 團員之團籍在下述情況下應自行終止:(1)未能遵守出席規定,但如有正當與充份理由經本團理事會同意者例外;(2)本團結束;(3)在扶輪青年服務團年度之月卅日,團員年齡達卅歲,即結束他或她的團員資格。
6. 團員之團籍下述原因下可予終止:(1)未能繼續符合團籍之資格時;(2)由本團全體恪守團章團員2/3以上投票通過之原因。
第五章: 會議
1. 本團應依照細則規定,每月至少要在方便團員之時間和地點聚會二次。
2. 理事會應依照細則規定開會。
3. 國際扶輪規定每個輔導扶輪社指派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社員,每月至少一次參加該社的扶輪青年服務團的集會。
4. 遇有假日或休假,團之例會或理事會會議,可由理事會決定取消,但需通知輔導社及地區扶輪青年服務團代表。
5. 團之例會與理事會會議之記錄應於每次會議後二週之內送交輔導社之青年服務團委員會主委。
第六章: 職員及理事
1. 本團之職員應包含團長一人、副團長一人、秘書一人、會計一人及細則所規定之若干額外職員。
2. 本團之管理主體為理事會,應由團長、前任團長、副團長、秘書、會計及由本團所定相當人數之其他理事所組成。所有理事皆由恪守團章團員中選舉產生。理事會與團的所有決定、政策及行動都必須符合本章程及國際扶輪與其成員所訂定之政策。
本團如以大學為基礎,必須遵循大學有關當局所訂定之關於學生組織與課外活動之規定與政策。
理事會對所有職員及委員會應有總支配權,並得依據正當理由宣佈任何職位出缺。理事會在所有職員與所有委員會行動管轄之外,另設一訴願委員會。
3. 職員和理事之選舉應於每年三月一日前舉行,其方法應符合當地之習俗及程序,但無論如何,選舉應需要有恪守團章團員大部份之出席。所有扶輪青年服務團之團長與地區代表在任期內如達到卅歲,得以擔任前代前任團長及前任地區代表之身份延長團籍一年,以維繫領導之持續性。
所有職員及理事之任期應為一年。除非獲得國際扶輪書面許可,不得訂立少於一年之任期之規定。
4. 所有即將就任之扶輪青年服務團之職員、理事及各委員會主委應接受地區青年服務團委員會(由扶輪青年服務團團員組成)與國際扶輪地區青年服務團委員會(由扶輪社員組成)聯合舉辦之領導能力訓練。
第七章: 活動及計劃
1. 就第三章第一節規定之範圍內,本團應負責企劃、組織、籌募財源與辦理本身之活動,並應為此提供所需之金錢、人力及創意性的構想。如果有些計劃活動是與其他組織合辦的,則應與此等其他組織分擔此等責任。
2. 在本團之活動中,每年至少要舉辦二項主要服務計劃,其中一項是為社區服務,另一項則是促進國際瞭解。每項服務活動都應有團內全體團員或大部份團員之參加。
3. 本團應為團員們提供一個職業發展計劃。
4. 本團應負責籌措執行其計劃所需之經費,不得請求或接受輔導社偶然或臨時財務幫助以外之經費支援,亦不得向輔導社以外之扶輪社或其他扶輪青年服務團作經常性之請求,亦不得毫無回報服務地向社區之個人、商家或機構請求財務協助。所有為服務計劃所籌措之經費必須用於該項服務目的上。
第八章: 委員會
1. 本團細則中應規定設立下列常設委員會:團務服務、職業發展、社區服務、國際服務、財務以及認為必須或便於管理團務之其他常設委員會。
2. 團長經過理事會之同意,可指派他認為必要的特別委員會,指派時說明其職責。所有這類特別委員會在其職責完成時即行終止,或由原指派團長解聘而終止,或在原指派團長任期結束時終止,視何項原因發生於先而定。
第九章: 入團費及常年團費
任何本團團員之入團費、常年團費或各項灘派之徵收,應力求象徵性之極小金額,應以僅足夠支付團之管理費用為準。本團舉辦活動或從事計劃之費用,應在此種入團費、常年團費或攤派費以外,另行籌措。所有團的財務收支每年應由一合格人員審查一次。
第十章: 章程與細則之遵守
本團每一團員在其接受為團員時,即視為已接受扶輪青年服務團宗旨與目標中所定之原則,並同意服從本團之章程與細則,並因之享有本團的一切權利。任何團員不得藉辭因未收到本團章程與細則之文件而脫卸遵守之責。
第十一章: 細則
本團應採用「模範扶輪青年服務團細則」以及為便利團務管理所通過與章程並無抵觸之修正條款。此種修正必須按照「模範扶輪青年服務團細則」中之修正程序通過方始有效。
第十二章: 扶輪青年服務團團徽
1. 扶輪青年服務團之團徽僅可發給團員專用,以保障其獨有之權益。每一個團員在身為團員期間皆有權佩帶此徽章或以莊嚴適當方式展示此一扶輪青年服務團徽章。團員終止團員資格或本團結束時,此項權利即須終止。
2. 個別的青年服務團團員展示徽章時,得使此徽章而附帶更進一步的資訊。當徽章用來代表一個扶輪青年服務團時,該團的名稱應與徽章一起出現。
第十三章: 團之持續期間
本團依照本規章之條款及國際扶輪所訂定有關扶輪青年服務團之政策行事並繼續存在,直到因下列原因而終止:(1)本團自行決定與決議終止;(2)輔導扶輪社在地區總監及地區扶輪青年服務團代表協商後,撤銷輔導關係;(3)因未能遵照本章程行事或因其他原因被國際扶輪終止。本團終止後,所有扶輪青年服務團之名及團徽之權利及權益,應由本團及團員個別一致予以放棄。
第十四章: 行政管理
本章程僅能由國際扶輪理事會予以修正。所有經由國際扶輪理事會對「模範扶輪青年服務團章程」所作之修正,自動更正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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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June,2007 0:46

扶青知識介紹— 扶青團四大服務

扶青團由團務發展、社區服務、職業探索、國際交流等四大活動為主軸
團務發展活動-就是關於組織經營的一切庶務工作,讓你在一個團體的經營、維持及擴展等工作中學習與人合作並成為領導人才。同時因為扶青團的成員從18到30歲之間,加上不同的團與團之間合作交流極為頻繁,所以在此也能結交許多不同領域的朋友、甚至將來事業上的夥伴,在人際關係上的發展以及待人接物態度上的訓練有一定程度上的幫助。
 
團務活動視各個扶青團的屬性不同而有不同的風格,譬如有的團專注於團員的自我成長與潛能開發,於是成長類的活動與演講特別多;有的團專注於團員間的情感聯繫,聯誼活動比例較高,如生日會、元宵會、KTV大賽;或是團員們結合其他服務一起走出戶外,如淨山健行、淨攤活動。

社區服務活動-扶青團之所以稱為扶輪青年服務團,是由於我們和扶輪社之間成為服務夥伴的關係,我們利用扶輪社的資源,加上青年人的創意從事服務工作,也藉此培養團員之間的服務精神與關懷的情感。各團的社區服務活動方向不一,有的做踏青淨山活動,有的彩繪公園,有的做獨居老人送衣,有的做孤兒院的探訪。

職業探索活動-扶輪社的起源於1905年美國芝加哥,本來是幾位不同職業的人組織起來作為分享生命經驗及照應彼此生意的組織,所以職業分享是扶輪社裡最受重視的一項活動,同時對於扶輪社而言,扶青團是扶輪社的服務對象,除了社友有義務提供團員了解其本身產業的相關知識外,甚至有時社有更提供職業的機會給予能力優秀的團員。所以對於扶青團員而言,能夠更貼近社會的脈動,而且掌握更多的機會是一大福利。各團的職業探索活動大多是定期參觀不同的扶輪社友名下的產業。同時華南團團員比例來說,學生及社會青年各占一半,除了向社友學習以外,也可以向其他扶青團員諮詢,大家在這裡尋找自己需要的知識及經驗。而在0607年度,華南團將加強與母社之間的互動,也希望吸取歷史悠久的母社經驗,讓華南團團員都能有更好的發展、團務也更加熱絡。

國際交流活動-扶輪社是國際性的組織,同樣的,附屬於扶輪社之下的扶青團也有了地域上的分野,就華南團所處的3520地區為例,共有77個扶輪社,其中有35個社成立扶青團。整個台灣分為7個分區,大台北地區就有3480及3520兩個地區。在國際交流活動之中,主要是培養團員的世界觀,以及世界一家的胸襟,我們鼓勵參與國際性的會議或是青年營隊,輔導母社也會有一定程度的金額補助,像是前年5月的扶輪國際年會在大阪舉行,全世界的扶輪地區都會參與;8月的亞太地區扶青高峰會,我們更做了一次成功的文化外交,把台灣介紹出去。扶青團的國際交流活動彈性很大,可能會接待國際友人,有的是去看外來的文物展覽,甚至也有的是去吃外國料理作為文化的認識。

上述的四大活動,每個扶青團一個年度都必需至少做一件,全年度二十餘次的例會活動中,依各團風格而有不同的比例。在扶青團這樣的組織裡彈性相當大,歡迎你/妳來此尋找資源,加入我們服務的團隊,『進來學習、出去服務』,創造一個屬於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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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June,2007 0:42

扶輪青年服務團簡史

1968年3月13日,13位穿著1960年代最流行的深色西裝及窄領帶的年輕人,是為世界第一個扶輪青年服務團的團員。這些驕傲的扶青團團員是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的學生,聚集在校園中要展開一項新而長遠性的活動,種一棵樹來紀念每一個新的扶輪青年服務團國家。

1968年6月,義大利佛倫斯扶輪社的圭塞皮‧范達西(Giuseppe Fantacci)協助設立了該國的第一個青年服務團。

扶輪青年服務團是扶輪社的秘密武器, 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像是父與子。 扶輪青年服務團英文名稱的由來是扶輪(Rotary)加上行動(Action), 扶輪(Rotary)加上行動(Action)即扶輪青年服務團(Rotaract)。 標誌乃是以其第一個英文字母「R」與地球的曲線結合而成, 正好代表其國際性。

1984年3月,中華民國第一個扶輪青年服務團誕生了,由台北西門扶輪社輔導成立的 – 台北西門扶輪青年服務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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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June,2007 0:40

台灣扶輪地區的演進及現況

台灣在1948年由於台北社的創立,正式回歸扶輪至今已屆半世紀,在諸前輩的努力下擴展至今,而歷次的地區重劃,均經數年之精心策劃及計劃性的擴展才有圓滿的結果。
有關台灣扶輪地區的演變,謹依時序,做如下的說明:
1. 1945年以前:與日本、朝鮮、滿州棣屬R.I.70地區,終戰後廢區。
2. 1945~1951:港澳及台灣未設置地區。
3. 1951~1960:設置地區行政顧問。
4. 1960年7月:成立345地區,轄區包括台灣、港九、澳門等地。
5. 1978年7月:346地區成立,轄區為花蓮及苗栗以南之台灣南部區域。(新竹以北,包括宜蘭仍與港澳共屬345地區)
6. 1984年7月:347地區成立,轄區為雲林縣以南包括台東之南部地區。(花蓮及彰化縣以北,苗栗以南之中部地區,仍屬346地區)
7. 1987年7月:348地區成立,轄區為宜蘭及新竹以北之北部地區。(從此345地區僅限於港九,澳門),此時台灣領域內已擁有346(中部)348(台北市)三個完整的地區。
8. 1990年7月:349地區成立,轄區為北縣、宜蘭、基隆、桃園、新竹之北部地區(原348地區之轄區則為台北市及鄰近鄉鎮之大台北都會區),此時台灣已增至四個地區。
9. 1991年7月:所有地區編號最後均加“0”字。
10. 1998年7月:台灣四個扶輪地區1997年正式獲R.I.理事會批准重劃為七個地區。

參考出處http://www.rotary2000.org/PDG/pdg_home/RI_Officer_Taiwan/0-RI_Officer.htm

台灣扶輪地區重劃後的情況如下:
1. 3460地區:割讓苗栗、花蓮兩縣之領域後,維持台中縣市、彰化、南投等轄區之各社。
2. 3470地區:由原領域中撥出高雄縣市、屏東縣及台東縣另成立地區後,維持雲林、嘉義縣市、台南縣市、及澎湖等轄區之各社。
3. 3480地區:由原領域中,讓出北區社、東區社及淡水、汐止等轄區各社後,目前維持原台北社、西區社、西北社及中和、永和、新店等轄區各社。
4. 3490地區:接收3460地區之花蓮、並割讓桃園、新竹另立地區後,目前之轄區包括基隆市、台北縣、宜蘭、花蓮等各社。
5. 3500地區:合併自3490地區劃歸之桃園、新竹縣市及3460地區讓出之苗栗縣各社而組成。
6. 3510地區:自3470地區分出、目前擁有高雄縣市、屏東、台東等轄區各社。
7.3520地區:自3480地區分出、目前擁有台北北區、東區、南區及淡水、汐止等轄區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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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June,2007 0:34

扶青團的宗旨和目標

宗旨:
扶輪青年服務團之宗旨在於提供機會給青年男女,提升智識與技能,協助個人發展,滿足社區之實質與社交需要,在友誼與服務之基礎上,促進全體人類之更佳關係。
目標:
1. 培養專業與領導技能。
2. 強調尊重他人之權益,提升所有有用職業的道德標準與尊嚴。
3. 提供機會給青年男女,滿足世界與社區的需要。
4. 提供機會與輔導社合作。
5. 促使年輕人成為扶輪終身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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